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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人管院「學宜獎助學金」申請

申請說明:

1. 本院日間學制大學部大二至大四學生(大二及大三優先),並具經濟不利之證明者,即符合下列任一身份之證明者:
(1)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孫子女學生、原住民學生等符合教育部法令規定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。
(2)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(即家庭年所得七十萬元以下)。
2. 前一學年之平均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。
3. 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2年10月2日(一)前將申請表送至系辦公室。
4. 相關文件及申請表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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