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徵才】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(國際商務溝通碩士班)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
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(國際商務溝通碩士班)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獲國內外大學國際商務、國際溝通、商業管理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(二)具全英語授課能力。
(三)具有國際商務溝通學經歷者尤佳。
(四)具實務經驗、執行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等經驗尤佳。
三、工作內容:
(一)教學:教授國際商務、財經領域、職場英文或實用性英語等相關課程。
(二)研究與服務。
(三)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,以學院為核心教學單位(學院實體化)工作。
(四)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協助之安排。
四、應徵資料:
(一)必繳資料
1.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)。
2.學歷證件影本。
3.重要著作影本(抽印本)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(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4.具英文授課能力,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。
5.推薦函二封。
(二)選繳資料(無則免附)
1.教師證書影本。
2.現職聘書影本。
3.曾執行過計畫(例:科技部等)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。
4.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
五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0年3月2日(星期二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:260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(外國語文學系)李小姐收(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)。聯絡電話:03-9317882、E-mail:licc@niu.edu.tw。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0年8月1日起聘。
七、備註:
(一)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;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,經初審、面試通過,先送外審通過後,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。
(二)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