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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華語文兼任教師-徵才公告

114年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「華語文兼任教師」1-2名

一、徵聘職級:講師或助理教授職級以上1-2名
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具華語教學相關科系碩、博士學位以上者。
(二)具備教育部核發之「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」。
(三)具輔導學生華語文檢定考試經驗者佳。
(四)應徵者如有其他學校專職或公部門公職,須繳交專職單位兼課同意函
始得應聘。

三、工作內容:
(一)教授華語文課程。
(二)每週授課時間最多以8小時為原則。
(三)協助本校外籍學生相關活動
(四)協助外籍學生華語文學習相關事項

四、應徵資料:
(一)詳細中英文履歷表(含自傳貼照片)。
(二)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之影本(國外學歷需蓋有學歷驗證章)。
(三)教育部核發之「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」。
(四)檢附可授之課程授課計劃書(或曾授課之佐證資料)。

五、收件截止日:114年3月31日(一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
寄至: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,國立宜蘭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收,
聯絡人:陳仕茹辦事員,電話:03-9317882(請註明應徵外國語文學系
華語文兼任教師)。
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4學年度第1學期(114年8月1日起)。

七、備註:
(一)書面審查通過者,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。
(二)書面審查未通過者,不另通知。
(三)資料不齊者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歸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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